| 外经贸知识之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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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8 09:15 文章来源:菏泽国际商务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
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油气、电力、城建、交通运输、木材等优势行业和企业,积极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够带动我市设备和技术出口的大型工程项目。支持企业包括国家援外资金、出口买方(卖方)信贷、商业贷款以及国际金融机构资金承揽总承包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BOT、PPP等新的投融资方式进入市场。鼓励设计咨询、施工安装、外经贸和生产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强强联合,参与国际竞标项目。在深度开发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同时,努力实现对发达国家工程承包市场的突破。巩固日、韩、欧等传统劳务合作市场,积极开拓欧美、澳洲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劳务市场。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拓宽外派劳务领域,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创建菏泽劳务品牌。积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积极推动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食品、种植养殖等行业的优势企业,贸易先行,投资跟进,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到我国周边和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中心,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出口。可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兴办具有不同特色的加工贸易园区,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提高协同竞争力。推动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产品加快进入国际市场步伐,扩大市场份额。推进大型流通企业和专业市场在境外建立商品分拨中心和分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或出口代理等方式建立海外销售渠道。
(三)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的大企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发展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经营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境外品牌和销售网络,进入跨国公司产业链,将我市制造业比较优势与发达国家的市场规模优势相结合。鼓励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合作,获得专利技术和产品设计,提高产品的质量、效益和技术含量。
(四)灵活运用规范有效的境外上市方式,拓宽境外融资渠道。鼓励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和规模较大、外向度较高的企业整体或主营业务到香港、新加坡、美国等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鼓励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灵活运用离岸控股公司上市等国际通行融资形式,到新加坡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我市优势企业与境外金融机构合作,拓展境外融资渠道。选择有实力、有经验、信誉好的境内外中介机构,为拟在境外上市的我市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信息咨询等服务。
(五)培育壮大“走出去”的经营主体。坚持国有与民营企业并举、大中小企业并举、传统产业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并举,壮大“走出去”的队伍主体。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集体、民营、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加大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授予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积极推荐优势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人才支持。积极探索创新境外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与国际化经营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分配制度,增强企业对国外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存续能力。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
(六)充分利用好国家的鼓励政策。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国家制定了许多鼓励政策。其主要的有:
1、资金鼓励政策(1)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关银行对其到境外建厂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财政给于贴息,金额为项目承办单位实际支付银行的正常贷款利息总额的50%。贴息期限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2)从中央外贸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项目由进出口银行进行评估、放款和回收。(3)到境外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可从援外优惠贷款、合资合作项目基金中得到资金支付。(4)为鼓励扩大规模,允许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将获利后5年内所获利润充实资本金。(5)银行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出口的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所需资金优先提供出口信贷。(6)从事带料加工装配项目企业申请批准的周转外汇贷款,银行按正常的贷款利率执行,由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对出口企业贴息2个百分点。2、简化外汇管理手续的政策。3、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4、金融服务和政策性保险鼓励政策等。我们要研究好这些政策,运用好这些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快走出去,以谋求更大的发展。
政府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但必须明确,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市场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的素质、国际竞争力决定“走出去”战略的成败。
要鼓励和支持具有潜在优势企业逐步扩大对外投资,建立海外销售网络、生产体系和融资渠道,促进他们在更大范围进行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跨国经营,加快培育中国的跨国公司,使我国经济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迈上一个新台阶。
“走出去”对企业的实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至少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一是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拥有独特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品牌、管理技能,或企业规模、资金实力,或利用资源和控制市场的能力等优势。也就是“所有权优势”。企业核心业务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国内国际竞争对手相比有强的竞争力;
二是产权责任清晰,产权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格、审慎的决策机制;
三是企业战略成熟、清晰。“走出去”有明确的战略动机,是经审慎和理智决策的公司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投资的境外项目,应该是核心业务或纵向延伸业务,或可以获取国际营销网络,或可以弥补技术开发能力不足,并具有将其内部化的优势;
四是企业管理良好,财务制度严谨,监管体系健全,信用等级高;
五是领导团队有全球视野,拥有通晓国际化经营的人力资源和团队。
“走出去”是在母国之外与跨国公司共舞,这是更高层次的国际合作与竞争,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对全球竞争中的中国企业可以做以下几点判断:
与跨国公司相比,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总体水平还不高。在“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国际竞争力评价报告中,中国微观经济竞争力始终属于排序最后的20%之列。我国企业总体上还处于转换机制、学习和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无论经济技术实力还是国际竞争经验,都处于幼稚和弱势地位。因此,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并不意味着每个企业目前都要“走出去”。一般而言,在国内竞争尚不能取胜的,“走出去”成功的可能是很渺茫的。因此,“走出去”也不能刮风。
克服企业制度的弱势具有关键意义。尽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直至今日,所有者缺位和越位仍是困扰我们的体制性难题。产权弱激励和软约束,使企业难以建立有效公司治理。不少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与政府部门的强干预并存。外部干预并不能克服所有权缺位招致的严重后果,上市公司出现的大量丑闻充分揭示了人为扭曲公司治理的严重性。在公司治理结构没有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怎能保证行为不端的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之类的丑剧,在“走出去”的企业和项目中不会重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有效公司治理,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的重要基础。
生产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尽管中国经济总量已经不小,但在一般竞争行业,即便一些“龙头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我们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实力淡薄,抗风险能力不足。其中一个原因是已经“全球化”的今天,“全国化”尚未充分实现。实际上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地区和行业的分割和壁垒,致使企业通过联合、重组迅速聚积有效资源,构建超大规模企业的道路十分艰难。有的地方在企业重组中甚至排斥外地企业和民营企业,宁愿接受外资企业的并购、向外资企业转让。这就极大的限制了国内企业的成长和产业集中度的提高。
企业要努力聚集“所有权优势”。境外投资的前提条件,是拥有某种“所有权优势”。即拥有自己的专利、专有技术、品牌,或管理技能、企业规模,或利用资源和控制市场的能力等优势。长期以来,一些中国企业过度追求增长速度,以为“买技术,求发展”是一条捷径。第一轮引进尝到甜头后,就是第二轮、第三轮。吝啬于对技术、软件和人力资源开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非常有限。即便一些企业通过委托设计或购买,有了一些技术;通过定牌生产等有了一定的生产规模,那也是只“有产权,没有知识”;有生产规模,没有自主品牌;有人力,缺人才。这就使看似不小的企业没有能力通过境外投资重组国际经济资源。企业间竞争表面上是商品和服务的竞争,进一步看则是技术和管理的竞争,深层次则是人才和文化的竞争。培育“所有权优势”,没有太多的捷径。企业要有一个清晰的战略,并做持之以恒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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