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菏泽市鄄城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改版说明
2007-02-28 15:28  文章来源:菏泽国际商务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2007年2月,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对“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进行了改版,新系统遵循《商务部网上政务系统设计规范》,页面设计更加合理、醒目;功能增加、更便于企业更新和打印数据。系统主要修改如下:
  1. 增加了企业使用系统的方式,新系统支持直接填写、登陆后填写和使用电子钥匙填写三种方式;
  2. 丰富了企业自助功能,企业登录或插入电子钥匙都可以进行生产能力证明数据的变更、打印等操作;
  3. 企业可以自行申请登录帐户,且可以自助找回密码;
  4. 完善了业务功能,企业可以对处于待批状态的数据进行撤销操作,可以对处于批准状态的数据进行变更操作。
  5. 审批端系统丰富了查询统计功能、增加了企业变更数据比较功能。
  新系统将于2007年3月1日正式运行。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菏泽市“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改版通知     2007-02-28 15:27
2006年中国加工贸易已实现顺差接近1900亿美元    2007-02-06 09:09
2006年1-12月菏泽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表     2007-01-29 11:29
2006年1-12月各县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完成情况表     2007-01-29 11:27
全省加工贸易协调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在淄博召开     2007-01-25 10:37
加工贸易企业尽快办理商品编码变更手续    2007-01-24 09:27
加工贸易业务基本知识(单耗管理新标准七)     2007-01-24 09:25
加工贸易业务基本知识(单耗管理新标准六)     2007-01-24 09:23
加工贸易业务基本知识(单耗管理新标准五)    2007-01-24 09:22
加工贸易业务基本知识(单耗管理新标准四)     2007-01-24 09:2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