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家单位超标排污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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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0 07:58 文章来源:菏泽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9月8日夜至9月9日凌晨,市政府组织开展2007年度第四次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24家重点监管工业污染企业和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其中4家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和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污等被市政府通报批评。
9月8日19时30分,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润田亲自带队赴郓城县、鄄城县检查。每到一处,赵润田都亲自带领环境监测人员到企业排污口提取水样,然后查看企业排污设施运转情况,查看污水处理记录,并采用密码封存样品,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取样工作的质量。杨永昌、刘金俊、段伯汉、张建新等市领导则对我市其他县区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此次行动共检查重点监管工业污染企业24家、城市污水处理厂7座。
此次行动保密工作非常完善,市领导宣布会议内容时,与会人员才知道真正的检查任务,其他部门参加行动的有关人员在行动开始时才知道具体内容。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国家、省、市重点监管企业治污设施运转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运转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县区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状况;经雷达探测仪检测,存有暗管排污嫌疑的6家企业。
根据市政府昨日发布的“检查情况通报”,牡丹区鲁西南纸业有限公司,屡查屡犯,限期整改不到位,此次检查又发现其超标排污,决定责令其停产整顿,由环保部门依法罚款,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山东菏达纸业有限公司排污超标,悬浮物浓度超标1.77倍,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由环保部门依法罚款,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曹县恒信巾业有限公司、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排污超标,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由环保部门依法罚款,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另外,菏泽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超标,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由市环保局依法予以罚款。巨野、曹县、定陶三县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超标,由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成武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污染物均超标,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由当地政府查明进水口超标原因,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限期整改的工业企业,逾期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整改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逾期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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