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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二届菏泽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李学军)
2007-01-23 10:33  文章来源:菏泽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一、二〇〇六年提案工作有了新进展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形式,提出了许多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这些提案得到了各承办单位的广泛重视和认真办理,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年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350件。经审查共立案269件,其中委员提案251件,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界别小组提案18件。提案委员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送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等64个承办单位办理。未予立案的提案,已转交有关部门按委员来信处理。截止到去年7月1日,所立提案全部按期办复。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73件,占立案总数的27%;正在解决的179件,占67%;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1件,占4%;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6件,占2%。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率99.2%。
  提案内容既涵盖了各个领域,又突出了重点。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51件,占总数的56%。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提案76件,占总数的28%。精神文明、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提案42件,占总数的16%。
  纵观一年来的提案工作,突出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更加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润田对全部提案及答复件逐一阅看。市政协领导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孔令昌主席对提案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亲自参与重点提案的办理。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不少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检查。
  二是制度更加规范。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程》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就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理原则及办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承办单位也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三是更加注重与提案者的沟通。许多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积极通过调研、座谈以及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和沟通,由以往的“背靠背”变为“面对面”,由“文来文往”变“人来人往”。委员满意率有了很大提高。
  四是更加注重横向交流。我们加强了与省政协及外市地政协的经验交流,为省政协提供了《注重提案质量 提升办案水平》的经验材料,先后参加了京九沿线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苏、鲁、豫、皖二十一市地政协建议案工作交流会,书面交流了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有关材料。通过交流,学到了经验,扩大了影响,开拓了视野。
  五是更加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通过委员推荐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推荐优秀提案的方式,确定了市政府办公室等10个承办提案优秀单位、关于重视解决“上学难”问题的建议等9件优秀提案。
  二、始终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放在首位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始终把提高提案工作整体质量放在重中之中抓紧抓好。
  (一)狠抓提案质量。一是通过组织调研、视察,举办通报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编发学习材料等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二是对65件提案进行了合并整理,对112件提案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提案的整体质量。三是将调研报告、委员大会发言转化为提案,拓宽了提案征集渠道。
  (二)狠抓办理质量。一是坚持重点提案领导阅批,提高办理层次。市委书记陈光,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润田等11位市领导对24件重点提案都做出了重要批示,责成有关单位办理。二是坚持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主席、分管副主席带领委员会部分委员、提案者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先后对“基础教育”、“农村合作医疗”等重点提案进行了专题调研。三是坚持提案委员会委员包案督办。四是坚持联合督办。五是坚持电话、信函催办。六是坚持与新闻媒体联合办案。
  (三)狠抓服务质量。一是为提案者搞好服务。在提案形成前,通过情况通报会、专题座谈会、调研视察等,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提供知情服务;通过寄发材料、提供提案选题和参考目录等形式,积极引导委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题立论,提供选题服务。二是为承办单位搞好服务。加强了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在制度建设、重点提案确定、多部门协调等方面搞好服务,帮助解决在提案办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办理之前有沟通,办理之中有协商,办理之后有回访。三是为新闻单位搞好服务。
  三、二〇〇七年提案工作要再上新台阶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市政协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菏泽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专委会、界别小组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一)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办、国办曾专门发出通知,对党政部门办理提案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两个5号文件精神,对运用政协提案参政议政、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切实发挥好政协提案的作用,进一步做出了规定。各级政协组织及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的整体质量。要继续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宏观性、准确性、可行性、规范性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就实施“突破菏泽”战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服务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精心选择题目,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继续加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政协专委会提案的征集力度,及时将具有真知灼见的会议发言、调研报告等转化为政协提案。要严格审查立案标准,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案办理质量上,着力办好一批高质量的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在收到的政协提案中,也要选出承办重点,带动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不断创新督办方式,探索提案办理的新形式,采取领导批办、重点督办、现场办案、提案追踪、检查评比等方式,使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把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要及时向各专委会提供有关信息,支持他们提交提案并从中挖掘调研和视察题目,参与重点提案的督办。
  (三)进一步形成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沟通,激发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与沟通,主动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座谈提案工作,参加提案办理活动;要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加大提案的督查力度;要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把办理政协提案转化为各单位的自觉行动;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提案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积极推动提案工作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提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一专多能,专通结合”。要合理搭配提案委员会的专业、知识、年龄、阅历结构,使专委会的人员构成更能适应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需要。要努力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尽快开通政协网站,加快提案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尽快实现提案网上的提交、交办、答复和反馈,逐步实现提案工作的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使提案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公开化,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提案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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