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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家鼓励进口的资源性产品原材料进口贴息的有关材料通知
2007-11-27 08:59  文章来源:菏泽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县区外经贸局、各有关进口企业:
  接省外经贸厅通知,财政部、商务部出台了《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可在网上查询),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企业进口《目录》中所列资源性产品、原材料可申请进口贴息,请有关企业根据《办法》的要求,准备贴息材料及其电子数据,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省外经贸厅贸发处。
  市外经贸局联系电话:5333759
  省外经贸厅联系电话:0531-86163467/86029534
                              菏泽市外经贸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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